简介
新敏于1985年加入本律师事务所并于1992年成为合伙人。2022 年 1 月 1 日,她成为本律师事务所的顾问。她受马来亚及新加坡两国法院认许为律师并且是办理民事纠纷的诉讼律师.她的专业领域为银行和金融业诉讼。她经常在上诉法院和联邦法院代表客户,并且曾参与我国多项指标性的案件。
她经常在私人债务证券(常规和伊斯兰)、企业接管和破产、债务重组和安排计划相关纠纷代表客户以及提供法律咨询,同时也办理涉及履约保证金,银行集团贷款,伊斯兰融资,贸易融资,远期外汇交易,金融衍生品,投资银行,船舶融资及海事船舶所有的纠纷。她也经常办理涉及土地法和公司法的法律争议并且经常被各机构聘用为针对该机构包括疏忽,毁谤,串谋,欺诈,违约,信托和信托义务以及违反法定义务的索偿进行辩护。
2018年,她在一起宪法争议的案件中代表 Kuwait Finance House (Malaysia) Berhad 并且是马来西亚历史上首次由9名联邦法院法官聆审的案件。
新敏是2009年中央银行法令底下设立的国家银行金融稳定执行委员会的一员。
她也是Insolvency Practitioners Association of Malaysia (IPAM)的理事会成员。
她获得多项出版物认可,包括Benchmark Litigation,法律500,亚太钱伯斯,亚洲法律等。
2019年3月,新敏代表旭龄及穆接受由马来西亚亚洲商法颁发的2019年年度诉讼律师事务所。
‘熊新敏:她非常卓越。我们只会在有重大纠纷的案件聘用她。非常优秀和经验丰富的诉讼律师,是这一方面的专才。提供实用和诚实的法律咨询使得客户更容易决定下一步骤。她对我们的案件总是做好充分的准备,这非常重要并且给我们信心。法律500强2021
评选为Benchmark Litigation, 2021的“诉讼之星”
其中一位亚洲商法周刊评选的“A-List”马来西亚100强律师
评选为亚洲法律2021的“杰出律师”
熊新敏拥有“高度的专业以及技术专长” – 亚洲法律(2019)
客户评价: “我非常满意她总是随时准备给与咨询和方向,这是我们非常珍惜的” – 亚太钱伯斯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