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子豪于2005年加入本事务所为律师。2012年,他晋升为合伙人。他在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包括以下部门:
- 争议解决
- 银行和金融业诉讼
- 监管合规和执法业务
他的执业领域包括:
- 争议解决 – 涵盖争议解决的所有方面,特别是债务回收,例如贷款和担保协议的执行,土地纠纷,破产,接管和企业救助机制。
- 国际银行交易和国际贸易。
- 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特别涉及治理事务,从ABMS和AMLA相关事宜的咨询,到为银行和金融机构涉及其在依据AMLA,DDA和MACC法规下被没收财产程序下的抵押品担保利益辩护。
子豪是一下团体的一员:
-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总商会 – 商业组委员, 环境,社会及管治组委员
- 马来西亚清盘执业者协会 (Insolvency Practitioners Association of Malay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