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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

行政法与司法审查

 

本节涉及监控机构和地方政府的法定职务和权力等与公法相关的问题,包括在高等法庭的司法审查程序和提审令及执行令于上诉级别的法庭诉讼。

银行和金融业诉讼

 

从1980年起,旭龄及穆的银行与金融诉讼律师们便致力于解决涉及由不同政府结构组成的银行与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和特殊目的工具(SPV)的纠纷。

我们的律师经常办理种类繁多的法律课题包括银行和证券法,过失,诈骗,违反信托义务,虚假陈述及转换的纠纷。因经常办理此类纠纷,我们的律师对客户的营运和企业交易,首次公开募股(IPO),汇票,私人债券,离岸贷款,国际贸易融资,外汇交易,金融衍生工具,金融科技,网络诈骗与股票经纪交易等方面非常熟悉。

我们所提供的专业服务非常广泛,不仅仅包括诉讼,还有传统和伊斯兰融资,几页信贷,银团贷款,贸易便利,外汇交易,履约担保,股份保证金便利,车贷,租赁,执行、套现担保包括土地和股份抵押; 我们的律师经常在各种针对我们客户的法律索偿以及行业监管机构和检察院提出的投诉案件进行辩护。

我们也在办理公司清盘接收,破产,欠债公司的安排和重组计划方面的案件非常有经验。

我们也为资产管理公司,特殊目的工具(SPV)以及银行与金融机构就不良贷款及金融置产的收购提供法律咨询,审查和代表出庭。

我们也曾在多宗关乎马来西亚金融格局的著名案件中代表客户。

一般和公司诉讼

 

一般诉讼部门办理合约和侵权争端,包括由司法审查,欺诈及诽谤索偿等引起的争端。本部门也于各种法定及监管条文包括证券法底下的程序中代表客户。

公司诉讼办理于2016年公司法令底下的各类申请 (包括减少股本申请)以及和股东,董事和公司清盘相关的公司争端(包括所有可能在公司法令底下被清盘的一切情况)

破产,接管和重组

 

旭龄及穆在办理与破产,接管和重组方面的相关事宜已经有好几十年的经验。我们经常办理设计资产优先权,破产/接管的支付优先权,欺诈性资产转移或违反公司破产法的资产转移,清盘方面的问题以及资产分配等争端。随着公司法令最近的修订,我们在新修订和推出的公司拯救机制包括委任司法管理员的事项中代表客户。

旭龄及穆也经常于公司债务重组的争端中代表客户。我们曾经涉及多项上诉法院和联邦法院与债务重组,接管和公司/个人破产相关的决定。

土地争端

 

旭龄及穆在办理于土地/房地,无论有无所有权方面的争端拥有悠久的历史和经验。我们经常代表客户办理的争端包括土地所有权优先权,土地所有权实益权力纠纷及以信托方式持有的土地,土地征收及赔偿事项,欺诈性转售土地,地契问题,土地使用权问题,租户/租约问题及业主/租户/租赁人权利的问题等。我们在这方面的经验衍生至在无地契/分层地契房地的争端,私人冻结令,留置权人冻结令以及注册管冻结令。我们的资深合伙人在多宗标杆性及设立先例的联邦法院裁决中均有涉及。我们也代表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并且曾经办理房地产投资信托面对的多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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