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er your keyword

仲裁 (国内和国际)

 

简介

仲裁是一种争议解决的替代模式并且在马来西亚一些特定的领域和跨境交易,比诉讼越来越受欢迎。多年来,我们在办理各种临时仲裁以及机构仲裁规则的争议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仲裁程序

旭龄及穆参与了各类仲裁程序,包括国际及国内,办理不同领域产生的争议。近期由本事务所办理值得关注的仲裁案件包括仲裁席位于吉隆坡,采用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规则,牵涉约1亿令吉的一项工程索偿;仲裁席位于吉隆坡,采用亚洲国际仲裁中心规则,一项牵涉码头设施特许协议超过3.5亿令吉的索偿;仲裁席位于吉隆坡,采用亚洲国际仲裁中心规则,由出售保险业务引起大约2千2百万的索偿;采用国际商会(ICC)仲裁规则,一项牵涉石油及天然气产品的数百万令吉索偿以及采用马来西亚建筑师协会(PAM)规则,一项商业建筑物工程的数百万令吉索偿。

其他由本事务所办理值得关注的仲裁案件包括仲裁席位于新加坡,采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仲裁规则,一项关于一家纸浆和造纸厂建筑的10亿美元索偿;仲裁席位于印度德里,一项数百万令吉的道路建筑索偿;仲裁席位于新加坡,采用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的,源自合资协议的数百万美元索偿;采用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KLRCA)仲裁规则,源自一项医药产品供应合同的数百万美元索偿;伦敦国际仲裁院,一项牵涉连天然气及石油平台的工程总承包合约1亿美元的索偿;仲裁席位于日内瓦,采用国际商会仲裁规则,一项牵涉出口气体压缩机制造的索偿以及仲裁席位于新加坡,采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一项国际产品分享合约的索偿。

仲裁相关的法庭程序

除了在国际以及国内的仲裁程序中代表客户,本事务所也经常在一些与仲裁相关的后仲裁法庭程序中代表客户包括由于仲裁程序正在进行而向法庭提交或抵抗的申请,挑战或执行仲裁裁定(国内和国际仲裁以及国外仲裁裁定)。值得关注的后仲裁法庭程序包括标杆性的Far East Holdings Bhd & Anor v. Majlis Ugama Islam dan Adat Resam Melayu Pahang and other appeals [2018] 1 MLJ 1 和 Thai-Lao Lignite Co Ltd & Anor v. Government of the Lao People’s Republic Democratic Republic [2017] 9 CLJ 273 等案件。

我们的客户

我们在仲裁或仲裁相关的法庭程序代表过来自多元背景的客户包括个人,本地企业,跨国公司以及国外政府。我们经常为一下企业的客户提供服务:

  • 建筑,建设及工程
  • 商业
  • 保险
  • 合资
  • 天然气及石油
  • 船运

 

 

荣誉

旭龄及穆的国际及国内仲裁被多家著名出版物包括钱伯斯和法律500强认可 –

“在市场上保有强稳的名誉,特别是在办理银行,金融和保险方面的争议,经常被领先的金融机构聘用。非常适合为伊斯兰融资,债务讨回以及破产提供咨询。由能力办理诉讼及仲裁,同时也办理税务,竞争法案件以及建筑争议。” – 钱伯斯 (2019)

“因全面的法律研究和合理的咨询获得称赞,旭龄及穆优秀的服务可靠,资源丰富并且收到法律从业者和公众高度尊重。林高伦与何洁贞领导的有争端项目部门‘认真看待每一个指示并且为客户提供即时的跟进;和陈国强律师共同领导银行诉讼的熊新敏律师经验丰富并且拥有深入的知识;林高伦, Nagarajah Muttiah 和 Romesh Abraham在办理国际仲裁的技术备受关注。” – 法律500强(2019)

EnglishChina